客户在持有本行I类账户期间起将始终根据适用于I类账户的积分奖励机制计算和获取积分,即 《“汇聚丰享”积分条款及细则》
适用本积分奖励机制的客户如在开立汇丰易存账户后开立汇丰I类账户,则自I类账户开立之日起将根据适用于I类账户的积分奖励机制计算和获取积分。如客户在我行账户类型变化导致适用新的账户积分回馈奖励计划,则在原回馈美计划项下未发放的积分将被取消,但已成功发放至客户账户的积分不受影响。
汇丰I 类账户:包括卓越理财客户,运筹理财客户和个人综合银行客户
本积分奖励机制项下提及的完整自然月,指从每月1日到当月结束日计算为1个完整自然月。例如,1月1日到1月31日为1个完整自然月,1月2日到1月31日不计算为1个完整自然月。
新晋客户积分 | |
奖励积分 |
新晋客户积分 自客户在本行成功开立汇丰易存个人账户之日起至成功开立后的第一个完整自然月届满之日止的期间内,如客户达成以下单项奖励条件,则在满足条件后的次月将获得相应的一次性积分。 本项新晋客户积分仅适用于在适用期内成功开立汇丰易存账户的客户,客户在关闭汇丰易存账户后的12个月内重新开立汇丰易存账户将无法再次获得新晋客户积分。 |
10,000 |
以客户成功开立汇丰易存账户后后第一个完整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当天记录显示的客户完成绑定的I类账户数量为准,每个额外成功绑定的I类账户(除开立时客户首个绑定的账户)可获得此项一次性积分。 I类账户:指客户开立在他行的I类账户,汇丰易存客户最多可绑定5个I类账户。例如:在上述日期当天记录显示客户绑定5个I类账户,除客户首次绑定的账户不计入积分外,客户最高可获40,000积分。 |
5,000 | 通过汇丰中国手机银行或汇丰中国微信服务号(“汇丰中国客户服务”)首次注册开通汇丰个人网上银行ª |
5,000 | 关注汇丰中国微信服务号(“汇丰中国客户服务”)并在微信服务号中关联易存银行账户b |
客户关系维持奖励积分 | |
奖励积分 |
客户关系维持奖励 自客户在本行成功开立汇丰易存个人账户之日起至成功开立后的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届满之日止的期间内,如客户达成以下奖励条件,则在满足条件后的次月将获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积分 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指客户在本行成功开立汇丰易存个人账户后且未持有汇丰I类账户,满足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期间。例如,客户在1月15日开户,2月1日-2月28日为第一个完整自然月,2月1日-4月30日期间为连续三个完整自然月期间。 客户关系维持奖励为一次性奖励积分,如客户在适用期内已获得该等奖励积分,则客户在关闭汇丰易存 账户后的12个月内重新开立汇丰易存账户将无法再次获得客户关系维持奖励积分。 |
30,000 | 客户名下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都高于人民币 1 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10 万。 |
150,000 | 客户名下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都高于人民币 10 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50 万。 |
500,000 | 客户名下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都高于人民币 50 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2 百万。 |
1,000,000 | 客户名下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连续3个完整自然月都高于人民币 2 百万以上。 |
忠诚度奖励积分 | |
奖励积分 |
忠诚度奖励 客户若成功开立汇丰易存个人账户届满1周年且期间未持有汇丰I类账户,那么在满一周年的次月,将根据其所符合的用户级别,获得相应的一次周年奖励积分。 |
15,000 | “铜”客户级别1 |
75,000 | “银”客户级别2 |
250,000 | “金”客户级别3 |
500,000 | “钻石”客户级别4 |
b :客户关注微信服务号(“汇丰中国客户服务”)必须是在易存账户开户之后。
“铜”客户级别1:客户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在开户1周年届满当月及之前的连续3个完整月高于人民币1 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10 万。
“银”客户级别2:客户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在开户1周年届满当月及之前的连续3个完整月高于人民币10 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50 万。
“金”客户级别2:客户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在开户1周年届满当月及之前的连续3个完整月高于人民币50万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 200 万。
“钻石”客户级别4:客户汇丰易存账户的日均余额在开户1周年届满当月及之前的连续3个完整月高于人民币200万。
“汇聚丰享”汇丰易存账户奖励积分条款及细则
1. 任何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本文统称“本行”)持有汇丰易存个人账户的客户,可以参与汇丰易存账户积分回馈奖励计划(下称 “回馈计划”)。
2. 本行将不时修订并公布本回馈计划的积分奖励机制,就客户获得以下任意一类或多类奖励积分(下称“奖励积分”或“积分”)的条款和条件作出具体约定:
• 新晋客户奖励积分
• 客户关系维持奖励积分
• 忠诚度奖励积分
本行可能会增加、更改、暂停或撤销全部或部分奖励积分,本行亦可能不时制订、更改客户获得任意一类或多类奖励积分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通过合理方式予以公布/通知。这些条款和条件系对本条款和细则的补充,并构成本条款和细则的组成部分。
2.1 新晋客户奖励积分指客户根据积分奖励机制的相关约定,绑定I类账户,开通银行服务渠道而获得的积分。具体条件和积分数量以届时适用的积分奖励机制为准。
2.2 客户关系维持奖励积分指客户根据积分奖励机制的相关约定,实现在本行维持一定期限特定客户关系所获得的积分,特定客户关系和积分数量以届时适用的积分奖励机制为准。
2.3 忠诚度奖励积分指根据积分奖励机制的相关约定,相应客户层的客户达到合格客户条件,或于特定开户周年当月满足合格客户条件所获得的积分。其中,合格客户条件、特定开户周年和相应积分数量以届时适用的积分奖励机制为准。
2.4 客户在持有本行I类账户期间起将始终根据适用于I类账户的积分奖励机制计算和获取积分。
适用本回馈计划的客户如在开立汇丰易存账户后又在本行开立I类个人银行账户的,则自I类账户开立之日起,按《“汇聚丰享”积分条款及细则》参与账户积分回馈奖励计划。如客户在我行账户类型变化导致适用新的账户积分回馈奖励计划,则在原回馈计划项下未发放的积分将被取消,但已成功发放至客户账户的积分不受影响。
3. 每位客户于任一自然年度在本回馈计划项下所能获得的积分上限以届时适用的积分奖励机制为准。
4. 如本行合理地认为客户在获得或兑换积分方面涉及任何欺诈或滥用行为,本行有权取消其参与回馈计划的资格、拒绝其积分兑换申请,或将已授予的积分扣返。
5. 除积分奖励机制另有约定外,客户在本回馈计划项下所获得的积分将在积分条件满足后的次月计入客户账户。已兑换的积分将在兑换申请执行后从客户账户扣除。根据本条款和细则应扣返的积分将在扣返条件满足后从客户账户扣除。
6. 本回馈计划项下积分没有现金、货币或其他价值,更不可用于兑换现金。积分仅可由客户本人兑换,不得转让。
7. 客户可申请将其账户内的积分兑换为本行指定礼品。本行将在指定礼品兑换网站公布礼品目录(包括对其不时进行的修改和变更)。客户可自行登录礼品兑换网站提交礼品兑换申请。礼品兑换网站及其注册和使用规则以届时适用的积分奖励机制和礼品兑换网站使用条款所述为准。为注册和使用礼品兑换网站,客户同意向该网站提供包括本行客户号码、开户时预留本行的手机号码、信用卡卡号、借记卡卡号或身份证件号等在内的一项或多项信息。
8. 客户于任一自然年度内在本回馈计划项下所获得的积分,在随后第三个日历年的12月30日到期(例如,2018年5月所获得的积分的有效期截止于2021年12月30日)。逾期未予兑换的积分将于有效期后自动清零。如果客户关闭其在本行开立的所有个人账户,则相应账户内的未兑换积分将立即失效。
9. 客户可以通过注册并登录指定礼品兑换网站查询可用积分总额,客户应经常自行登录该等网站管理可用积分,如因客户怠于管理可用积分而导致积分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的,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10. 兑换申请一经提交礼品兑换网站,客户可能无法更改或取消该等申请。本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礼品兑换申请,若因账户内积分不足、申请兑换礼品数量不足等原因,客户的礼品兑换申请可能无法得到满足。客户有义务保障礼品兑换网站登录密码安全。同时,客户应确保其向礼品兑换网站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礼品配送地址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不准确导致第三方供应商无法通知客户或配送礼品的,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11. 积分兑换礼品均以实物为准,所附图例仅供参考。礼品不能退换、退款或兑换成现金。所有礼品都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本回馈计划项下的兑换礼品、网上兑换礼品服务和礼品配送服务由第三方供应商向客户提供,并由相应供应商对礼品质量、兑换和配送服务承担责任。礼品配送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地区。
12. 本条款和细则(包括积分奖励机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13. 客户参加本行回馈计划应受制于本条款和细则(包括积分奖励机制)及本行不时制订并公布的任何其他条款和细则的规定。
14. 如本条款和细则同任何与本回馈计划有关的市场宣传资料发生冲突,应以本条款和细则为准。
15. 本条款和细则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指定礼品兑换网站、积分查询及兑换
在我行持有汇丰易存个人账户的客户, 其在汇丰易存账户积分奖励机制下获得的“汇聚丰享”积分兑换统一在汇丰银行积分商城(https://creditcards.hsbc.com.cn/mall/ui/giftIndex.action)进行。如果客户同时持有我行信用卡,则客户累积的信用卡积分可与“汇聚丰享”积分合并使用。客户可登录汇丰银行积分商城,完成账户注册后,即可查询并使用积分兑换心仪礼品。
了解更多“汇聚丰享” 汇丰客户关系积分回馈奖励计划,请前往汇丰中国个人手机银行或汇丰中国微信服务号(“汇丰中国客户服务”)相关页面了解奖励计划详情和相应的条款和条件或拨打汇丰易存客户服务热线400-820-1818。
“汇聚丰享”奖励积分兑换规则
本积分兑换规则适用于在汇丰银行积分商城(“积分商城”)进行积分兑换的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中国”)客户(“客户”)。
(一) 积分兑换礼品
1.兑换渠道
• 官网申请兑换:登录积分商城https://creditcards.hsbc.com.cn/mall/(网址下同),提交兑换申请。
• 移动端申请兑换: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掌中世界”兑换礼品。
• 人工服务申请兑换:拨打汇丰中国信用卡24小时客服热线4008695366兑换礼品。(该渠道仅限汇丰中国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兑换申请使用)
2.礼品信息
• 汇丰中国将不时变更可供兑换的礼品的种类及型号,可供兑换的礼品信息以积分商城公布为准。
• 可供兑换的礼品图片(如有)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领取的实物为准。如同一编号的礼品有多种颜色,则颜色随机发送。
• 可供兑换的礼品有数量限制,先申请先得,兑完为止;礼品如有兑换期限,将在相关积分兑换手册(如有)、兑换项目/礼品目录、积分商城中特别说明,逾期即不得申请兑换。
• 以积分兑换的礼品为汇丰中国提供给客户的奖励回馈,恕不提供任何发票。
• 以积分兑换的商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餐饮)折价券、兑换券或其他凭证皆有使用期限,客户需于该折价券、兑换券或其他凭证上所载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期使用。
• 以积分兑换指定商户电子优惠券的,电子优惠券供应商将在客户兑换后,通过短信发送电子优惠券至指定手机号码。客户可凭此电子优惠券至指定商户验证成功后领取产品或享受服务。每条电子优惠券仅限使用一次,须在供应商发送的短信所载的有效期限内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期使用。
• 对于每种电子礼券,每位客户每个月限兑两张。
• 部分礼品仅可使用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进行兑换,汇丰中国将不时决定该些礼品的范围并在积分商城公布。
3.礼品配送
• 实物礼品兑换申请将由汇丰中国统一处理,并由指定配送商根据客户提供的地址安排配送。客户理解并同意,如遇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节假日、恶劣天气、或礼品短期缺货等)造成礼品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配送,汇丰中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兑换礼品默认将按客户提供的地址进行配送。如因客户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汇丰中国或客户提供的地址错误而导致礼品配送失败,由客户承担相关责任。
• 客户申请兑换相应项目/礼品,即视为已同意汇丰中国为礼品兑换、配送的目的将其个人信息或资料披露给有关项目/礼品供应商、配送商及其他与礼品兑换、配送有关的第三方。
• 为保障客户的权益,客户或收货人在签收前应确认礼品及礼品质量,确认无误后签收。签收时根据配送商的要求可能需要客户或收货人出具本人身份证,配送人员核实后即交付礼品,并由客户或收货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即视为礼品交付完成,有关礼品损毁、灭失的风险也随之转移至客户或收货人。
• 客户兑换后未收到商品,可于兑换日起三个月内致电礼品供应商,超过三个月后,礼品供应商将不会接受调阅签单或补寄商品等要求。
• 所有礼品及其配送服务由第三方供应商/配送商提供,并由相应供应商/配送商就礼品质量、配送和售后服务承担责任。实物礼品的配送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地区。汇丰中国不承担与礼品的领取或其他事宜相关的任何税费。
4.礼品退换
• 兑换礼品的请求一旦提出则不可撤消。除礼品在配送途中发生损毁或存在质量问题,恕不允许退换货。如客户发现兑换礼品损毁或存在质量问题,需在签收日(含)起7天内致电礼品供应商或致电汇丰中国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695366;如客户不持有汇丰中国信用卡,请致电礼品供应商或"汇聚丰享"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828 (卓越理财) / 4008208878 (运筹理财)/ 400-820-1818(汇丰易存)。汇丰中国将协助客户转接礼品供应商电话。
• 礼品供应商接受客户的退换货申请后,将委派指定配送商负责收回原有礼品。客户需保留该礼品的原包装、说明书及相关配件。
(二) 积分兑换里程-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
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的积分,可用于兑换指定航空公司里程。除汇丰中国在相关活动的条款与细则中明确说明的特定情况外(若有),使用汇丰生活信用卡或汇丰京东铂金会员联名信用卡消费累积的积分不可用于航空里程的兑换。
1.兑换渠道
• 官网申请兑换:登录积分商城,提交兑换申请。
• 移动端申请兑换: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掌中世界”操作兑换礼品。
• 人工服务申请兑换:拨打汇丰中国信用卡24小时客服热线4008695366申请兑换。
2.汇丰中国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主卡持卡人”)可申请将其信用卡账户内的积分兑换为航空公司的航空里程。航空公司列表不时更新,具体以积分商城公布为准。不同信用卡产品兑换航空公司里程的兑换标准以积分商城公布为准。除汇丰卓越理财信用卡外,每一卡种每次兑换的里程数必须为1000里程的整数倍,汇丰卓越理财信用卡每次兑换的里程数必须为10000里程的整数倍。
3.主卡持卡人申请积分兑换里程后,将被扣除里程兑换手续费,里程兑换手续费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费率表》公布为准。
4.兑换航空里程的主卡持卡人必须是兑换里程相关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主卡持卡人兑换的航空里程将于兑换成功受理后的一定时间(通常不少于10-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航空公司存入主卡持卡人的相关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账户。恕不接受紧急兑换申请。
5.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的使用方法及所能享受的会员服务请主卡持卡人自行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的服务条款及规则。相关航空公司可能不时修改其会员俱乐部的规定,汇丰中国不负责解释或通知。汇丰中国不对相关航空公司的规定及其修改以及因此对主卡持卡人及其他相关人士造成的任何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6.所有与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相关的服务由相关航空公司提供。汇丰中国对相关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与相关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关或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损失,汇丰中国不承担任何责任。
7.信用卡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仅限为主卡持卡人本人兑换,兑换时请正确填写主卡持卡人本人名下的对应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账号,如因账号错误而导致里程转至他人账户,其责任由主卡持卡人自行承担。
(三) 积分兑换东航里程-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积分
1.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和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积分仅可兑换东方万里行里程。
2.兑换渠道
网上申请兑换:登录东方万里行积分商城,提交兑换申请。东方万里行积分商城链接:http://shopping.ceair.com/手机APP申请兑换:登录东方航空APP,点选“我的”-> “机票兑换”或“积分商城”或“接送机”或“酒店”或“积分升舱”,提交兑换申请。
3.当月累积的汇丰东航联名信用卡或汇丰东航旅行联名信用卡积分将于次月月初被扣除,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内显示的积分会相应减少;东方万里行里程将于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在东航的会员账户。
4.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的使用方法及所能享受的会员服务请主卡持卡人自行参照并遵守东方航空的服务条款及规则。东方航空可能不时修改其会员俱乐部的规定,汇丰中国不负责解释或通知。汇丰中国不对东方航空的规定及其修改以及因此对主卡持卡人造成的任何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与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相关的服务由东方航空提供。汇丰中国对东方航空提供的服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与东方航空提供的服务相关或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损失,汇丰中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积分兑换里程-“汇聚丰享”汇丰客户关系积分
“汇聚丰享”汇丰客户关系积分可用于兑换指定航空公司里程。
1.兑换渠道
• 网上申请兑换:登录汇丰银行积分商城,提交兑换申请
• 手机银行申请兑换: 登录汇丰中国手机银行,点选“我的积分”-> “里程兑换”,提交兑换申请
• 微信端申请兑换:关注微信公众号 “汇丰中国客户服务”并在绑定账户后点击“我的汇丰”->“我的积分” ->里程兑换,提交兑换申请
2.客户可申请将其“汇聚丰享”汇丰客户关系积分兑换为航空公司的航空里程。航空公司列表不时更新,具体以汇丰中国积分商城公布为准。不同产品兑换航空公司里程的兑换标准以汇丰银行积分商城公布为准。
3.兑换航空里程的客户必须是所兑换里程相关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客户兑换的航空里程将于兑换成功受理后的一定时间(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内由相关航空公司存入客户的相关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账户。恕不接受紧急兑换申请。
4.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的使用方法及所能享受的会员服务请客户自行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的服务条款及规则。相关航空公司可能不时修改其会员俱乐部的规定,汇丰中国不负责解释或通知。汇丰中国不对相关航空公司的规定及其修改以及因此对客户造成的任何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与已兑换的航空里程相关的服务由相关航空公司提供。 汇丰中国对相关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与相关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关或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损失,汇丰中国不承担任何责任。
6.客户兑换时请仔细确认航空公司俱乐部会员账号,如因账号错误而导致里程转至他人账户,其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五) 积分兑换信用卡年费
主卡持卡人可使用信用卡积分兑换主卡/附属卡次年年费(目前仅适用于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和汇丰旅行信用卡)。对已出账单的主卡/附属卡年费不可使用积分兑换。“汇聚丰享”客户关系积分不可用于兑换汇丰中国信用卡年费。
1. 兑换渠道
• 官网申请兑换:登录积分商城--会员中心页面,提交兑换申请。
• 人工服务申请兑换:拨打汇丰中国信用卡24小时客服热线4008695366进行兑换。
2.积分兑换信用卡年费标准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费率表》公布为准。主卡持卡人如需使用积分兑换主卡/附属卡次年年费,须在次年年费收取日前6个月内,通过指定渠道完成积分兑换。兑换申请一经提出,无法撤销。
3.附属卡次年年费的兑换申请仅限由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提出,汇丰中国从信用卡主卡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4.同一主卡持卡人于一个自然年内限兑换一次主卡及/或一次附属卡次年年费。
(六)积分兑换京东钢镚
京东钢镚可直接用于抵扣京东商城网站自营商品的订单(购买投资性金银、收藏品和部分虚拟产品等商品时不可使用钢镚)。具体使用规则详见coin.jd.com,或咨询京东钢镚客服电话95118。
1. 兑换渠道
• 移动端申请兑换: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操作兑换礼品。
2. 汇丰中国客户可申请将其信用卡账户内的积分或“汇聚丰享”积分兑换为京东钢镚。积分兑换比例以及积分价值:500汇丰积分=1京东钢镚。
3. 最低积分兑换标准及增量:5000积分起兑,兑换增量的最小单位为500个汇丰积分。每位客户每月最多可使用兑换500000个汇丰积分进行兑换。
4. 兑换京东钢镚的汇丰中国客户必须是京东的会员,兑换后京东钢镚将实时到账。
5. 兑换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销,扣减的积分不可再申请退回或取消。
6. 同一汇丰银行积分商城的账号仅可绑定一个京东会员账号,一旦绑定客户无法自行解绑。客户可通过拨打汇丰银行服务热线要求解绑,若选择重新绑定,在同一日历年内同一客户不可再次解绑。汇丰中国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695366;如客户不持有汇丰中国信用卡,请致电礼品供应商或"汇聚丰享"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828 (卓越理财) / 4008208878 (运筹理财)。
7. 汇丰中国客户兑换时请仔细确认京东会员账号,如因账号错误而导致钢镚转至他人账户,其责任由汇丰中国客户自行承担。
(七)积分兑换刷卡金
汇丰旅行信用卡、汇丰卓越理财旅行信用卡的积分可用于兑换刷卡金。
1. 兑换渠道
• 官网申请兑换:登录积分商城--会员中心页面,提交兑换申请。
• 移动端申请兑换:登录汇丰中国权益平台——“荟•赏 掌中世界”操作兑换礼品。
2.积分兑换比例以及积分价值:400汇丰信用卡积分=1元刷卡金。最低积分兑换标准及增量:8000信用卡积分起兑,兑换增量的最小单位为8000汇丰信用卡积分。每位客户每月最多可使用兑换200000个汇丰信用卡积分进行兑换。
3.兑换的刷卡金金额不得超过持卡人兑换时的信用卡欠款。兑换成功后,刷卡金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导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
4.兑换申请一经提交不可撤销,扣减的积分不可再申请退回或取消。
特别约定
1. 若客户同时拥有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和“汇聚丰享” 汇丰客户关系积分,除仅可使用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兑换的项目外,将按照积分到期的时间顺序进行兑换,就同时到期的积分,将随机兑换汇丰中国信用卡积分或“汇聚丰享”汇丰客户关系积分。
2. 本积分兑换规则提及的各项兑换项目,由相关的供应商直接提供,汇丰中国并不因此与供应商间建立任何合伙、经销、代理、共同出售人、广告媒体、保证、担保关系。
3. 汇丰中国客户一经兑换积分礼品、里程或年费,即视为接受本积分兑换规则中所约定的内容。
4. 汇丰中国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兑换规则,并在积分商城通知后生效。